泸州物管公司装修保证金收取以合同约定为准
【导读】昨(10)日,网友“爱漫游”在泸州新闻网报料平台反映蓝滨城物管信合物业在蓝滨城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交装修保证金,不然不给钥匙。网友认为自己暂时还不打算装修,这种做...
昨(10)日,网友“爱漫游”在泸州新闻网报料平台反映蓝滨城物管信合物业在蓝滨城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交装修保证金,不然不给钥匙。网友认为自己暂时还不打算装修,这种做法让人不能理解。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今(11)日,泸州新闻网记者进行了解。
据信合物业蓝滨城小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取装修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证业主装修时不对外立面进行改造以及处理装修造成的漏水问题等。“这(收取装修保证金)也是为了保护业主们的利益,以前出现过有业主称暂不装修不交保证金而私下悄悄装修的情况。”该负责人说:“装修保证金为1000元,将在业主装修完成入住一个月,且没有出现漏水等情况后,就予以退还。对于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时间、方式是在购房时签订的相关物管合同里进行了约定的,还请业主理解。”
对于此做法是否合理问题,记者也向泸州市房管局物管科进行咨询。据工作人员介绍,装修保证金等收取的主要依据是购房者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如果出现了违约行为或违规操作等情况时,主管部门会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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